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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优质成长基金2008半年度报告摘要
http://www.tx18.net  [2008-08-28]  证券时报
  一、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半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全体董事出席本次董事会,没有董事对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二○○八年八月二十二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收益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半年度报告正文。

  二、基金简介

  (一)基金名称: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中海成长

  交易代码: 398001,398002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4年9月28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7,688,361,756.59份

  基金合同存续期:不定期

  (二)基金投资目标:本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中具有品质保障和发展潜力的持续成长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和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债券,在控制风险、确保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以获取资本长期增值和股息红利收益的方式来谋求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基金投资策略:品质过滤、成长精选

  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75%+上证国债指数*25%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是一只主动型的股票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中属于中等风险品种。本基金力争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谋求实现基金资产的中长期稳定增值。

  (三)基金管理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层

  邮政编码: 200120

  法定代表人:储晓明

  信息披露负责人:夏立峰

  电话: 021-38429808

  传真: 021-68419525

  电子邮箱: XIALF@ZHFUND.COM

  (四)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交通银行)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邮政编码:200120

  法定代表人:蒋超良

  信息披露负责人:张咏东

  电话:021-68888917

  传真:021-58408836

  电子邮箱:ZHANGYD@BANKCOMM.COM

  (五)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半年度报告正文的管理人互联网网址:WWW.ZHFUND.COM

  基金半年度报告置备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4楼

  三、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一)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以上财务指标中“本期”指2008年1月1日始至2008年6月30日止。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二)基金净值表现

  1、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注: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指2004年9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08年6月30日。

  2、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本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注:鉴于《新华富时指数使用许可协议》期限届满终止,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 已于2007年6月1日将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新华富时A600成长指数*75%+新华富时中国国债指数*25%”变更为“沪深300指数*75%+上证国债指数*25%”。

  四、管理人报告

  (一)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基金管理人:自2004年3月18日成立以来,始终坚持“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履行基金管理人的责任和义务,依靠强大的投研团队、规范的业务管理模式、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为广大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规范、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取得了优异业绩。截至2008年6月30日,共管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4只。

  基金经理:朱晓明先生,硕士,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9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高级投资经理,上实集团下属盛通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副总经理。2006年7月起进入本公司工作,现任投研中心副总经理、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8年1月10日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李涛先生,本科,10年证券从业经历。历任西南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助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交易经理、基金经理助理、基金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总部总经理。2005年3月进入本公司工作, 2005年6月16日至2007年7月9日担任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7年7月10日起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二)管理人合规情况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报告期内严格遵守《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不存在违法违规或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

  (三)基金经理工作报告

  08年上半年,沪深A股市场基本是走出了单边下跌的走势,在美国次贷危机的触发下,全球经济陷入了衰退的恐慌;同时石油价格的一路上扬,又推动了各国通货膨胀的预期。而相应的国内经济情况也不容乐观,上半年CPI一路攀升居高不下,而企业盈利增速也在宏观调控的政策影响下迅速下滑。在利润预测下调、估值缩水两大阴影的笼罩下,沪深300指数从年初的5262点一路下跌到08年6月30日收盘的2736点,调整幅度高达48%。本基金在上半年较好的回避了金融地产等行业的快速下跌浪潮,主要的配置重点放在了能源相关领域和农业主题投资上,仓位从2月份开始基本保持在行业较低水平,因此从半年业绩来看,在同类基金中排名较为靠前。我们预计08年下半年A股市场仍然将保持疲弱的走势,在经济金融形势明朗以前不会有系统性的机会出现,我们将主要的投资重点放在成长性好,前景确定的行业及品种上,努力在下跌过程中以合理的价格投资于优质成长股,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

  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0.6261元(累计净值2.4484元)。报告期内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33.38%,超越业绩比较基准4.07个百分点。

  (四)公平交易执行情况

  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平交易管理,防范和杜绝不规范交易行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公司建立了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公司通过制定《中海基金研究部研究报告质量考评制度》,树立了研究导向的投资文化,强调投资应以研究作为依据,不断建立完善系统、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流程,并认真地推行实施。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制定了《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管理制度》,所有的投资指令必须通过集中交易室下达,集中交易室与投资部门相隔离,规定多基金指令处理原则是: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通过公司已有交易软件进行控制,不同基金同向买卖同一证券完全通过系统进行比例分配,同时禁止多基金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对于场外交易,通过《固定收益证券投资管理办法》、《新股询价网下申购流程》以及《中海基金旗下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交易行为进行规范。

  本报告期,本基金运作合法合规,不同投资组合的交易得到公平对待,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2、本投资组合与其他投资风格相似的投资组合之间的业绩比较

  无

  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五、托管人报告

  2008年上半年度,基金托管人在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尽职尽责地履行了托管人应尽的义务,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8年上半年度,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托管人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2008年上半年度,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并经托管人复核审查的有关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的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财务会计报告相关内容、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8月22日

  六、财务会计报告

  (一)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二)利润表

  利润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三)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元    

  注: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四)会计报表附注

  1、    基金基本情况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有关法规规定,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基金字【2004】92号《关于同意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批复》核准募集。

  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基金管理人为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交通银行;有关基金募集文件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基金合同于2004年9月28日生效,该日的基金份额总额为1,017,619,728.79份。

  2、    会计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的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上年度会计报表相一致。

  自2007年7月1日起,本基金开始执行中国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简称“新会计准则”)、中国证券业协会200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修改后的基金合同以及其他适用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及其他相关规定,对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的会计报表予以追溯调整,调整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A    将所持有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权证投资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B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调整账面价值,且将原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上述变更及调整对自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止期间的净损益及所有者权益的汇总影响见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的(15)。

  3、    主要税项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 [2002]128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 [2004]78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2号《关于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03号《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5]11号《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及其他相关税务法规和实务操作,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A)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本报告期按2‰的税率缴纳股票交易印花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税字[2005]11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印花税率的通知》,自2005年1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按0.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自2005年6月13日起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根据财税[2007]84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的通知》,从2007年5月30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1‰调整为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现行3‰调整为1‰。

  (B)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发行基金方式募集资金不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营业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暂免缴营业税。

  (C)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4]78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自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价差收入,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D)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2]128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基金取得的股票的股息、红利收入及企业债券的利息收入,由上市公司及债券发行企业在向其派发股息、红利收入和利息收入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5]102号文《关于股息红利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补充通知》,对本基金自2005年6月13日起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减按50%计入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现行税法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4、    本报告期重大会计差错

  无

  5、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2)关联交易

  A.    截至2008年6月30日基金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中海基金及中海信托在2007年上半年末持有本基金份额情况:

  中海基金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在2007年上半年末及2008年上半年末均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B.    通过关联方席位进行的交易:国联证券

  200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2007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

  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的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沪市交易佣金=股票买(卖)成交金额*1‰-股票买(卖)经手费(买卖成交金额*0.11‰)-股票买(卖)证管费(买卖成交金额*0.04‰)-证券结算风险金(股票成交金额*0.03‰+国债现货成交全价金额*0.01‰+ 国债回购成交金额*0.01‰)

  深市交易佣金=股票买(卖)成交金额*1‰-股票买(卖)经手费(买卖成交金额*0.1875‰)-证券结算风险金(股票成交金额*0.03‰+国债现货成交全价金额*0.01‰+国债回购成交金额*0.01‰)

  国联证券符合我司选择证券经营机构、使用其席位作为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标准,与其签订的席位租用合同是在正常业务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的。其为本基金提供证券投资研究成果和市场信息服务。

  (3)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报酬

  A  基金管理人报酬―――基金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46,154,598.50元,其中已支付基金管理人39,996,128.35元,尚余6,158,470.15元未支付。本基金上年同期应支付基金管理人管理费共4,072,745.65元。

  B  基金托管人报酬―――基金托管费

  ●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支付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五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本基金于本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计人民币7,692,433.13元,其中已支付人民币6,666,021.43元,尚余人民币1,026,411.70元未支付。本基金上年同期应支付基金托管人托管费共计人民币678,790.97元。

  (4)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6月30日止,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收入

  本基金的银行存款由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保管,并按银行间同业利率计息。基金托管人于2008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1,065,398,599.58元。本会计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2,255,396.43元。基金托管人于2007年6月30日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为35,490,685.59元。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的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为164,266.07元。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证券投资基金结算模式,本基金需通过以基金托管人名义开立的“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进行证券交易结算。于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余额78,949,340.32元计入结算备付金科目。于2007年6月30日,本基金用于证券交易结算的资金通过“交通银行基金托管结算资金专用存款帐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余额51,134,289.39元计入结算备付金科目。

  6、报告期末流通转让受限制的基金资产

  1)截至2008年6月30日基金持有的流通转让受限制的基金资产明细如下:

      2)截至2008年06月30日,基金持有的暂时停牌股票明细如下:

  3)估值方法

  本基金所持有的暂时停牌的股票,按停牌日交易所的股票收市价估值;

  本基金所持有的认购新发或增发证券在锁定期间按当日交易所上市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估值;本基金持有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估值时分两种情况进行估值:

  (1)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低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采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作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2)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高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时,应按下列公式确定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

  FV=C+(P-C)×((DT-DR)/DT))

  其中:FV为估值日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值;C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初始取得成本;P为估值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同一股票的市价;DT为该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所含的交易天数;DR为估值日剩余锁定期,即估值日至锁定期结束所含的交易天数(不含估值日当天)。

  七、投资组合报告

  本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已于2008年8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截至2008年6月30日,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资产净值为4,813,713,824.49元, 基金份额净值为0.6261元,累计基金份额净值为2.4484元,基金份额为7,688,361,756.59份。

  (一)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二)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三)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明细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半年度报告正文。

  (四)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1)报告期内累计买入、卖出股票金额占期初基金资产净值比例超出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2)报告期内买入股票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收入总额

  (五)报告期末按券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六)报告期末按市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明细

  (七)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的其他资产项目构成如下:

  4、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债。

  5、报告期内,本基金持有权证数量和成本列示如下:

  6、截至2008年6月30日,本基金持有权证投资情况如下:

  7、截至2008年6月30日,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的份额如下:

  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持有人结构

  经本基金管理人统计,截止2008年6月30日,本公司员工持有本基金情况如下:

  九、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十、重大事件揭示

  1、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聘任方培池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基金基金经理变更为朱晓明、李涛;

  3、    本报告期内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未发生重大人事变动;

  4、    本报告期内无涉及本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事项;

  5、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投资策略未有改变;

  6、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收益分配;

  7、    为本基金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江苏公证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改聘为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托管机构及其高级管理人员未受监管部门稽查或处罚;

  9、    本基金租用席位由公司投资研究部门定期对券商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评价,然后确定席位的租用。本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专用交易席位情况如下:

  2007年1月1日―――2007年6月30日

  2008年1月1日―――2008年6月30日

  注:上述佣金按市场佣金率计算,已扣除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并由券商承担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后的净额列示。

  10、报告期基金披露过的其他重要事项: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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