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签署的《建信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优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建信优化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公司应向中国建设银行支付持续性销售服务费人民币7,838,200.94元。 公司近期已向中国建设银行付清该笔款项。 特此公告。 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